语法范畴
认知语言学观点
兰艾克认为:传统语法对语法范畴的定义是不科学的,可以用意义来定义语法范畴,至少在那些被视为具有普遍性的(存在于许多语言和许多结构中)、关键的范畴是可以用图式概念来定义的,比如名词和动词。词性
词汇和语法是个连续体,名词和动词在语法描写中扮演一定角色,他们可以只有概念内容,词性只有在特定结构中才能决定。一个词项总出现在某种结构,就归属于哪个词性。
有了四项认知能力:分组、具体化、理解关系、顺着时间追踪各种关系的能力,对名词和动词的图示描绘才有可能。
决定表达式的语法不是其概念内容,而是它的简图的性质。动词是勾勒过程简图的词。名词是勾勒一个物体的简体。
名词 | 动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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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物体是由实体材料构成的 | 本身不是物质的,由变化和能量交换构成 |
有界的,有方位,存在于空间 | 空间上是分散和衍生的,方位取决于参与者 |
在时间上可以永远存在下去,没有固定的时间维度 | 存在于时间,时间上有界和方位 |
在概念上物体是独立自主的,概念化时不考虑它参与的事件 | 事件在概念上不是独立的 |
其他词类,还要考虑参与者的数量和性质。
形容词的射体是个物体。副词的射体是种关系。介词有两个核心参与者,一个是射体,一个是界标,介词的明显特征是给予一个物体界标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