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雅草木虫鱼鸟兽名释例》
凡雅俗古今之名,同类之异名与异类之同名,其音与义往往相关。
尔雅名物,仍当贯以声音,求其条例。
近儒皆言古韵明而后诂训明,然古人假借转注多取诸双声,段王二君,虽各自定古音部目,然其言诂训也,亦往往舍其所谓韵而用双声,其以叠韵说诂训者,往往扦格不得通。然则谓古韵明而后诂训明,毋宁谓古双声明而后诂训明钦?(更看重声纽的语音关系,声近义同)
岂直如君言,古人转注假惜,虽谓之全用双声可也。双声或同韵,或不同韵。古字之互相假借转注者,有同声而不同韵者矣,未有同韵而不同声者也。君不读刘成国《释名》乎?每字必以其双声释之,其非双声者,大抵讹字也。
栖霞郝氏《尔雅义疏》,于诂、言、训三篇,旨以声音通之,善矣。然草、木、虫、鱼、鸟、兽诸篇,以声为义者甚多,昔人于此,似未能观其会通,君盍为部居条理之乎?
同类之异名,其关系尤于奇名。(ji,单名)
异类之同名,其关系尤显于偶名。(复音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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