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切系联法

提出

陈澧 《切韵考》系联出41声类:第一个打破三十六字母的框架提出中古声母声类

音韻之學,必以《廣韻》為宗。…番禺陳君著《切韻考》,據切語上字以定聲類,據切語下字以定韻類,於字母等子之說有所辨明,足以補闕失,解拘攣,信乎今音之管籥,古音之津梁也。——黄侃《黄侃論學雜著·聲韻通例》

方法

反切系联法+审音法
以上字的系联为例:

基本条例

切语之法,以二字为一字之音。
切语上字与所切之字为双声,则切语上字同用者,互用者,递用者,声必同类也。
切语下字与所切之字为叠韵,则切语下字同用者,互用者,递用者,韵必同类也。

分析条例

《广韵》同音之字不分两切语。
反切下字同类者,则上字必不同类。
反切上字同类者,反切下字必不同类。

补充条例

利用又音,互见。
切语上字既系联为同类,然有实同类而不能系联者,以其切语上字两两互用故也。
如“多、得、都、当四字,聲本同類。“多,得何切“得,多则切“都,當孤切。”“當,都郎切。”“多”與“得”、“當”與“都”两两互用,遂不能四字系聯矣。今考《廣韻》一字雨音者互注切語,其同一音之两切語,上二字聲必同類。如一東“涑,德紅切,又都貢切”,送“涑,多貢切”;“都貢”、“多貢”同一音,則“都、多”·二字實同一類也。今於切語上字不系聯而實同類者,據此以定之。
利用四聲相承
切語下字既不系聯,而相承之韻又分類,乃据以定其分類(例:虞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