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韵标准》以《诗经》用韵为古韵分部的标准。 江永将《诗经》入韵的字,按《广韵》的顺序 (平上去入各为一卷), 归入平上去十三部以及入声八部中。 与今音同者不列例证 与今音异者详为考证。 不见于《诗经》用韵的,用“补考”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