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诂方法
训诂方法与训诂方式的区别
郭在贴(1986)《训诂学》:“有的训诂书把训诂的方法概括为形训、声训、义训,又有的概括为互训、义界、推原,我们认为这些都是训诂的条例或方式,而不是方法。”
许成汉(1987)《训诂学导论》:“前一章‘训诂的方法’从运用上着眼,本章从表现上着眼。”
黎千驹(2008)《现代训诂学导论》则有更明确的解释:“所谓训诂方式,就是训释词义时所使用的手段。换句话说,当人们已经知晓或者已经考证出某个词的意义时,就会要考虑运用什么方式来解释它。
所谓方法,从理论上来说,应当是包含所采取的手段或所凭借的条件的。那么训诂方法,就是指我们采用什么样的手段或凭靠什么样的条件,寻求或揭示某个语词的意义。这种由未知求得已知的手段或条件,我们便称之为“方法”。诸如此类的闸述,包括拙著在内,实际上是把训诂方法和训诂方式二者互相混淆了。(白兆麟)
这一说法廓清了以往在训诂方法上的模糊认识。我们必须把解释词语时的表述方式和考求词语未知信息的方法区别开来。(杨琳《训诂方法新探》)
基本方法与一般方法的区别
所谓“基本方法”,是指某门学科所独有的、最根本的方法,如语音学的音素分析法、音位分析法,词汇学的义素分析法、义位分析法,语法学的成分分析法、层次分析法,等等,它是研究这门学科不可缺少的基本手段,别的学科一般都用不上。形训、音训就是训诂学的基本方法。(应表达为以形索义和因声求义)
所谓“一般方法”,是指由基本方法生发的或由邻近学科引进的、作为基本方法的某种补充的方法,这些方法别的学科也能采纳使用。利用辞书、钩稽旧注、参考异文、审视文例、印证方言、析词审义等,就是训诂学的一般方法。